循环经济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通知 延边再发力入选国家首批先行示范区

文字:[大][中][小] 2014/9/9     浏览次数:    

 来源:华夏经纬网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吉林省延边州、四平市入选。

       为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2013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近年来,延边州确立生态立州、生态兴州的发展思路,先后制定《生态州建设规划》、《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突出发展医药、食品、健康服务和休闲旅游等健康产业,初步形成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的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环境保护等相关联的规划体系,这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打下了良好基础。

        入选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延边州将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积极构建生态安全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宜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生态制度体系,把延边州打造成为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用、人民生活富裕、人居环境优雅的美丽中国标志性生态文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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