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在安徽
来源:省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处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9.7%,空气优良天数占比提高8.6个百分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4.99%和5.1%。全省106个国家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比例68.6%,劣Ⅴ类断面比例1.9%。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打好蓝天保卫战,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源1.1万处。实施碧水攻坚战,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开工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进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净土持久战,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截至6月底,整改方案确定的14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8个。
加快打造“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生态文明样板。启动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一号工程”——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筑牢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修改完善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段)发展规划。实施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制定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截至6月底,巢湖综合治理三期四期五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6.2亿元。初步完成大黄山国家公园一级创建区资源本底调查。总结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经验,研究制定新安江跨省流域第三轮补偿方案。全力推进林长制,出台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全省各地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截至6月底,共设立五级林长50358名。加快落实河(湖)长制,出台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13个市级和66个县级实施意见已出台,市级湖长体系基本构建,全省共设立河长5.3万名、湖长691名,各市河长湖长巡河制度全面建立。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强化能源消耗双控,按季度发布全省双控监测预警晴雨表,顺利完成国家2017年度能源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研究制定安徽省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25家工厂、13种产品、2个园区入选工信部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举办2018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签约金额275亿元。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上半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91万千瓦。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全省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34.1%。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加快推广新能源公交汽车,全省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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