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
来源:人民政协报
8月6日,因为当地出现环境空气监测数据造假事件,山西省临汾市市长一行人被生态环境部联合山西省政府进行约谈。经调查,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授意工作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53次严重失真。目前,16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理。这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
4天后,8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为遏制监测数据造假规划出一幅全景式行动路线图。《计划》提出,用三年时间全面监督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让监测机构等“不敢假、不想假、不愿假”,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这些行动再一次引发了社会对环境监测的广泛关注。
深陷环境数据造假风波
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但近年来,一系列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陆续曝光——
2016年二三月间,为了降低监测数据,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5名工作人员和阎良分局两名工作人员多次潜入监测站,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2017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环保局使用雾炮车向监测点喷水雾以求改善环境监测数据,结果把市环保局大楼喷成了“冰雕”;在中央环保督查过程中,也多次发现部分企业通过在数据上动手脚来逃避监管……
回顾本次临汾市监测数据造假事件,更是其中的典型:
2017年1月19日,临汾市政府因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二氧化硫浓度长时间“爆表”(2017年1月4日至12日,临汾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10天内3次破千,受到外界关注)问题被原环保部约谈。约谈后,原环保部对临汾启动了区域限批,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这意味着临汾的高污染发展被套上了“紧箍咒”。
限批期间,临汾开展了多项针对空气污染的系列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由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之前就存在数据不实等问题,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仍然不降反升。
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在山西省11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临汾市空气质量均是最差,SO2、PM2.5、CO和O3浓度等多方面位列全省倒数第一。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量化问责规定》,大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位列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较低的城市将对主要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高压之下,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动起了“歪脑筋”——
经调查,张文清授意局办公室主任张烨和监测站聘用人员张永鹏,组织指使许冬等人故意实施破坏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行为。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张永鹏组织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5月30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
8月6日上午,环境部联合山西省政府针对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一事约谈临汾市政府。本次约谈要求,临汾市要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大气环境严重污染问题,全面举一反三,依纪严肃问责,并以案为鉴,开展治理,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整改落实情况需于9月30日前报送生态环境部,并抄报山西省政府。
临汾市长刘予强表态称,将痛定思痛,汲取教训,深刻反思,狠抓整改,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利益驱动下动“歪脑筋”
在约谈会上,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表示,临汾市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真抓实干,而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严重背离了中央要求,严重误导了环境决策,严重侵害了公众知情权,严重伤害了政府公信力,情节十分严重。
分析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气象局遥感应用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兴赢认为,这一方面是由于目前生态环境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一些地方环保官员在利益驱动下动“歪脑筋”;另一方面也有监测体系存在“自管自评”、宣传教育缺位等原因。
例如,过去在环保监测中,监测、执法、评价均由一个责任主体来承担。为了“治理业绩”,就容易出现各种对监测数据的干扰行为。“应尽快建立客观、科学、统一的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张兴赢建议,“环境监测机构只负责数据监测,确保数据准确性,至于数据是否超标与其收益无任何关系。要从法律上进行明确规定,划清‘裁判员’与‘运动员’的界限。”
目前,随着全国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全部完成上收,意味着监测点位日常运维管理工作从地方环保系统中脱离,进一步促使由“考核谁、谁监测”转变为“谁考核、谁监测”,可以预见这些违法行为将日益减少。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宋国君指出,目前不少地方环保官员对监测数据造假违反刑法并不清楚或从未意识到。“这也说明一些相关行政规定因缺乏法律支撑,刚性不强,亟待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普及。”
公开资料显示,在此次案件中,涉案的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主任张烨竟然认为干扰监测仅仅属于违规,不知道自己犯罪。刘长根指出,“这说明临汾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宣传教育严重缺位,不仅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而且在日常工作中严重失察,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在约谈过程中,刘长根表示,未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干预环境监测数据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连续三年
打击监测数据造假
如今,随着《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发布,再次表明了对环境监测造假“零容忍”的态度。
根据《计划》,生态环境部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未来三年中每年组织监督检查,规范监测行为,将全面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重点检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造纸、火电、钢铁、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其中包括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其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企业以及为自动监测站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各相关机构。
按照规划:2018年,重点检查10个省份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长江经济带重点排污单位和全国10%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维质量;2019年,重点检查10个省份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汾渭平原重点排污单位和全国10%的环境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运维质量;2020年,重点检查其余11个省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排污单位。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不规范监测活动等问题的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予以通报;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监测机构由其属地资质认定部门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当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将移交有关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存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且问题突出的,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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